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2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築産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做實産業工人培育載體、加強建築工人技能培訓、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改善建築工人生産生活環境4個方面明确了11項主要任務,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為指導各地做好《指導意見》貫徹落實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對《指導意見》進行了解讀。
問:《指導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建築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産業,其勞動密集型的特點使得農民工成為了建築工人的主體,是我國産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據國家統計局《2019年農民工監視調查報告》顯示,全國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有5437萬人,占全國農民工的近五分之一。在我國城鎮化快速推進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單純依靠“低技術、低成本”的勞動密集型模式推動建築業發展已難以滿足需要,而我國人口紅利的逐漸消失也在倒逼建築業加快向工業化、标準化、信息化方向轉變。目前,建築産業工人面臨的工作臨時性強、流動性大、作業時間長、環境惡劣、老齡化嚴重、企業歸屬感差、文化程度低、技能培訓不足、勞動權益與社會保障不到位等諸多現實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嚴重制約了我國建築行業的發展。
人力資本是行業發展的基石,培育新時代建築産業工人是實現我國建築業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的關鍵環節,将傳統意義的建築業農民工轉變成為新型建築産業工人,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建築工匠,有利于優化建築業勞動力結構、加快行業改革、推動産業升級,助力我國從建築業大國向建築業強國轉變。同時,妥善解決建築産業工人面臨的一系列問題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均等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亟須對建築産業工人隊伍建設進行頂層設計,指明發展方向,謀劃發展路徑,助力我國建築業高質量發展。
問:《指導意見》提出的發展目标是什麼?
答:根據建築行業工人的實際技能水平情況,《指導意見》明确到2025年,符合建築行業特點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築工人實現公司化、專業化管理,建築工人權益保障機制基本完善;建築工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考核評價體系基本健全,中級工以上建築工人達1000萬人以上。到2035年,建築工人就業高效、流動有序,職業技能培訓、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建築工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強,形成一支秉承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建築工人大軍。
問:《指導意見》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指導意見》共提出了4個方面11項主要任務。
一是做實産業工人培育載體。第一,引導現有勞務企業轉型發展。改革建築施工勞務資質,大幅降低準入門檻。鼓勵有一定能力的勞務企業向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轉型。引導小微型勞務企業進一步做專做精。第二,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引導現有勞務班組或有一定技能的建築工人成立作業企業,成為建築産業工人培育的主要載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建築工人服務園,落實創業扶持政策,促進建築工人就地、就近就業。第三,鼓勵建設建築工人培育基地。支持大型建築業企業與建築工人輸出地區合作建立培育基地,創新培育基地服務模式,為專業作業企業提供配套服務,為建築工人謀劃職業發展路徑。第四,加快自有建築工人隊伍建設。鼓勵建築企業培育自有建築工人隊伍,建立相對穩定的核心技術工人隊伍。
二是加強建築工人技能培訓。第一,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完善建築工人技能培訓組織實施體系,制定建築工人職業技能标準和評價規範。強化企業技能培訓主體作用,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引導建築業企業加強裝配式建築、機器人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的探索和應用,通過技術升級提升建築工人技能從傳統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轉變。第二,要求各地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标準,建立完善建築職業(工種)人工價格市場化信息發布機制,推動建築業企業将薪酬待遇與建築工人技能等級挂鈎,實現技高者多得、多勞者多得。第三,引導建築業企業建立建築工人培育合作夥伴關系,組建建築工人培育平台,共同出資培訓建築工人,歸集項目培訓經費,統籌安排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三是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第一,加快推動信息化管理。完善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台,制定統一數據标準,将建築工人數據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建立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第二,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落實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失信違法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第三,完善建築行業勞動用工制度。制定推廣适合建築業用工特點的簡易勞動合同示範文本,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未訂立勞動合同并實名登記的建築工人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第四,完善社會保險繳費機制。推動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結合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确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築工人。
四是改善建築工人生産生活環境。制定建築工人生産生活基本标準,不斷改善建築工人的勞動保護、作業和居住等各方面條件。要求各地将建築工人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探索适應建築業特點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方式,推進建築工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着力解決建築工人子女在城市入托入學等問題,保障建築工人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務。
《指導意見》還從“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工會組織和社會組織積極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财稅支持力度,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和工匠精神”4個方面提出了強化保障措施。
問:《指導意見》提出要改革建築施工勞務資質,以後建築勞務企業如何承接業務?
答:結合我們之前的調查研究,參考國内外的經驗做法,《指導意見》中為建築勞務企業謀劃了3條轉型發展道路。第一條是鼓勵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勞務企業通過引進人才、設備等方式向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轉型;第二條是引導小微型勞務企業、勞務班組或有一定技能和經驗的建築工人向專業作業企業轉型發展,選擇1~2個專業作業工種方向,進一步做專做精;第三條是鼓勵有條件和經驗的勞務企業利用自身優勢搭建勞務用工信息服務平台,為小微專業作業企業與施工企業提供信息交流渠道,走平台化發展道路。同時,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我部印發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施工行業分為綜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并明确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廣大建築勞務企業可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和未來業務發展方向,自主選擇發展路徑。我們也歡迎和鼓勵廣大小型勞務企業和有一定技能的班組長成立專業作業企業,走專精特發展之路。
問:關于做好《指導意見》貫徹落實工作,下一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有哪些工作考慮?
答: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指導意見》印發實施的開局之年,為指導各地做好學習貫徹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将重點開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政策解讀,邀請業内專家學者采取撰寫解讀文章或接受記者訪談等形式,對《指導意見》主要政策進行解讀。二是指導各地貫徹落實。我們将按照《指導意見》提出的11項主要任務,指導地方結合本地特點和實際情況,通過采取建設建築工人培育基地、開展工人技能培訓、改善建築工人作業條件等多種手段,制定出台具體政策措施,積極開展建築産業工人培育工作。三是加強經驗推廣。我們将積極了解地方工作進展,選取有先進經驗的地方和典型做法的企業,通過召開現場會、宣傳典型案例等方式,梳理總結各地好的經驗做法,供其他地方參考借鑒。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1.01.19